中国民主同盟长沙市委员会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建设天心幸福家园

 文章来源:长沙民盟 作者:民盟天心区工委 时间:2013-03-21 10:51:02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多次强调要实现全民“公平”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共长沙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实现“秀美幸福之市”等“三市”的目标。事实上,使更多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理念和施政目标。我们天心区历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在推进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成效显著。
    一、天心区社区公共服务亮点
    一是基本制度日臻完善,制定了《关于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等指导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文件;二是服务设施基本健全,配置了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场所,仅2012年政府和社会总投入超过5000万元;三是服务品牌不断涌现,通过打造“特色社区”,形成了“雷锋号社区服务联盟”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当地特色的公共服务活动品牌;四是服务载体日趋丰富,广泛联系社会资源,提供及时有效的综合信息服务;五是各种荣誉接踵而至,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区”、“全国为老服务示范区”等一系列荣誉。
    二、当前社区公共服务存在的不足
   (一) 人员重叠,职责不够明晰,运行效率有待提高
    一是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与居委会成员重叠。居委会成员大都被聘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管理者,享受其工资福利,相反居委会却没有相应待遇,因此,他们的工作重心必然放在公共服务中心(站),而对居委会其它基本职能难以兼顾,直接影响到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
    二是居委会职责不清。社区治理中“政社不分”,政府缺位和居委会越位现象依然存在,居委会偏离其自治本责,日渐异化成政府的“手足”而不能“自主”,而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习惯于把居委会作为自己的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摊派本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的部分公共服务工作,且加以考核。
    三是社区公共服务效率有待提高。政府通过居委会将其行政力量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诸多本应由市场或社会承担的职责也基本由政府包揽,很难保障处于垄断经营的公共事业单位能切实履职并保证质量,加上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忽视社区自治性,由此导致了社区公共服务效率不高。
    (二) 社区公共服务总投入难以满足居民的现实需要
  一是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明显提升。如居民期待公共活动场所范围扩大,内容和时间有保障;又如虽已将癌症等重大疾病列入社区医保,但现有基本医疗对引起重大病症的慢性病、特殊病的医疗门诊等缺乏有效监管和防治等。
  二是难以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不同层次需求。一方面新老社区居民存在明显差异。旧社区老年人对养老、保健和歌舞等青睐有加,新社区年轻人则钟情于幼儿、学生托管和健身等;另一方面不少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大都仅有前期投入,缺乏后续日常维护和管理,致使部分已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项目难以为继。如综合文化站电脑设备和健身路径、器材的保养、维修、管理等难以保持日常运行。
    (三) 社会组织力量亟待发展壮大
    一是社会组织基础较薄弱。目前,我区社会组织尚处在萌芽状态,成熟运作的仅有慧灵、启航智障人士服务中心,同行者社工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社会志愿者组织、义工和其它公益服务、慈善组织尚未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是缺乏促进社会组织成长壮大的政策法律环境。主要是政府有关鼓励和扶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尚未健全,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和认可度较低等。    
   (四) 社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队伍质量需提升。不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管理者未获社会工作者资质,也不具备较强的社区公共事务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二是队伍成员不够稳定。由于目前社区工作忙、待遇低、社会地位不太高等原因,社区干部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三、完善我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一)理顺居委会与公共服务中心关系
    一要界定居委会与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组织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社区党组织是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负责居民自治,并指导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实现党的领导、自治与服务的统一。
    二要健全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实行义务化、居民化,不领取薪酬,其成员一般应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具有较高社会地位和威望或代表性较强的本社区居民担任;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可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其他工作人员应以合同、薪酬制方式聘用社会专业人士,一般不应兼职居委会工作。
   (二)加大社会公共服务投入力度
    一要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体制。首先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议每年市区政府财政配套拨给每个社区不低于40万元的工作经费,或确立辖区内人均年度公共服务投入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和居民需要逐步增加投入,新增部分向薄弱社区倾斜;其次保证社区开展重要公共服务活动专项经费及维护公共服务设施日常运作所需基本经费;第三通过准入制必须进入社区的政府部门工作,一律按“费随事转”的原则安排专款经费。
    二要探索建立多方参与、各方共羸的机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采用公开招标、委托代理、公共服务项目外包等多种途径,创新公共服务投入方式,实施绩效评估,根据绩效对管理单位实施补贴,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壮大社区公共服务力量
    一要积极引导和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完善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公共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
    二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政府要根据居民现实需求,将有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项目委托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并通过奖励、补贴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向其购买公共服务。实施重大和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政府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设立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并由有关部门监管、社区协同等途径。
  三要培育市场服务承接载体。把专业机构引进社区市场,建立健全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大力发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公共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的作用,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一要建立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政府自身的绩效评估和居民对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评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效果的跟踪反馈制度,规范问责操作程序。
    二要促进规范化管理。以网格化为基础,按“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分解到网格,落实到岗位,实现“人员定岗、投入定格”;以信息化为支撑,整合政府部门基础信息库,建立全区统一、及时更新、资源共享、功能完善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电子信息智能化管理,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效率。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社区公共服务的人才基础
  一要完善管理、监督、考评和培训制度。通过选拔聘用制度,保持社区公共服务的稳定性、连续性;健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主体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培训。
    二要保障福利待遇。区财政要将社区专职人员经费单独核算,按不低于全市人员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并发放,并在缴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五险”的基础上,考虑解决他们的住房公积金问题。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是民本政府的本质要求。我们坚信,在天心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定会与时俱进,更上层楼,成为建设“秀美幸福”长沙的一个新亮点!  
                                                              2013年12月
             (此文获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谊会2013年度调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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