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长沙市委员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扬弃中升华,在继承中发展

 文章来源:长沙民盟 作者: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 郑宏旺 时间:2013-03-21 10:51:0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时代的社会意识,都和人类以前时代的社会意识有联系,它的产生和发展都要以前人所积累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无论对以往还是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要作出历史的评判,都只能依照当时社会存在,实事求是地去作出评判,决不是依照某种已被凝固化的理念去作评判。一种社会意识形成过程是和本国、本民族意识进行历史与现实的碰撞而融合的过程 ,是和外国、外来民族意识进行渗透与抵御的摩擦而选择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社会主义运动中,批判、抛弃了原有观念体系中的消极、落后因素,保留、发扬了原有观念体系中的积极、进步因素逐步形成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吸收了人类的文明成果而建立起来的,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的意识形态。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传统意识在冲突中扬弃
  一方面是摒弃了传统治国观念中“以王治国”的消极因素。在“皇位世袭”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形成了“君权神授”的宗法专制主义,国家是皇帝个人的国家,所以才有“普天之大莫非王土”;臣民是皇帝的臣民,所以才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奉天承运”所以才能“金口玉言”。孟子的“道”,论的是“王道”,“天理”是王的学说,所以“ 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就连宋江农民起义也需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曹操夺权治天下首先也要“挟天子以令诸侯”,只有凭借皇权,才能号令天下。这些是人治的思想。在这个以王治国的治国思想体系中,其宗旨仅仅在于捍卫专制主义王权。另一方面吸收了传统治国观念中“民本论”的积极因素并加以革新。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主张 “以民为本”、“政在得民”、“制民之产”、“保民而王”,通过施“仁政”去求得天下的安定。这种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还产于民的思想充分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施政方略中。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胡锦涛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些源于中国传统价值又高于中国传统价值的当代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骨架系统。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赎买”民族资本铲除资产阶级,到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从“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到《物权法》制定,到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宪法》的转变;从高度集权的民主到扩大基层民主的转变;从阶级斗争天天讲,到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奔和谐、奔小康等等,这些发展变化,是在短短几十年中国社会主义运动中,对中国几千年传统治国治民理念、传统文化观念不断反思、否定、割舍与不断选择、继承、革新的过程,是去其糟粕与取其精华的过程。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学说的总概括,适应人类发展的总趋势,尤其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进行社会变革的武器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是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吗?那样,我们就犯错误了,那只能把马克思主义变为绝对化,变为僵化的教条,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就连马克思本人也认为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变化发展是无止境的,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也是无止境的,这是唯物论观点。如果说根据已发现的分子、原子、质子甚至是引力微子理论,就断言人类对微观世界已终极了认识,那这个世界也就终结了。理论的价值作用,有的适应某一历史时期,有的适应某一领域,有的只适应某一时期的某一领域,有的适应历史长时期,这是事物的普遍性、特殊性决定的。即使是普适价值的实现,也要结合一定的条件。马克思主义必须与各国的实际相结合,离开各国的实际谈马克思主义是没有意义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历来主张世界各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特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离开自己国家和实际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马克思主义不是静止的封闭系统,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信奉者、实践者去不断丰富其理论宝库。
  扬弃传统价值观,发展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是为了有更加合理、科学的理论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指导社会主义运动。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应是现代社会价值最基本的元素,是人类文明成果,具有普适价值意义。离开社会价值最基本的元素空谈核心价值那就是故弄玄虚,马克思讲的人类要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盲目地受客观规律支配与自觉地运用规律改造世界的关系)的飞跃就永远只能是海市蜃楼,人类最终要解放自己就永远是一句空话。因此,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应是社会主义社会价值中最基本的元素。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实现中国人民的民主、自由、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主张和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然吸收了人类优秀的精神文明成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这四个系统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人类的普遍性与中国的特殊性联系起来,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把政治与伦理、传统与现实、思想与行为结合起来,体现了系统的价值理念和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是一个结构完整、逻辑缜密的科学体系,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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