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长沙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 构建大城管格局的建议

 文章来源:长沙民盟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1 10:51:02

案 由

      一、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加强政府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同心协力抓城管的机制,实施高效、协调、有序的城市管理,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为市民提供舒适、便捷、人性化的城市环境,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现代服务型政府必须注重的重大课题。

      二、长沙市目前城市管理机制的不足

      (一)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2004年我市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后,构建了城市管理的新格局,提高了公共财政使用效益,提升了城市维护作业水平。特别是在长沙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市城管队伍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随着长沙“两型社会”建设的全面铺开,在长沙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市的城市管理也暴露出了协调联动上的不足。

      1、规划、建设和管理脱节。

      我市城管队伍自2000年重新组建以来,为打造长沙城市新形象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目前规划、建设、管理相分离,没有统一的运行机制,从前期规划设计到后期的建设、监理等环节,城管部门没有参与。建管分离导致的一些环卫、市政、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路面、园林绿化等设施质量不达标或者根本缺失,大大增加了城管工作难度和运行成本。如:新建的主干道两侧甚至没有配套规划和建设公共厕所、垃圾站,没有配套规划、建设环卫、市政、绿化等工具用房和城管执法值勤岗亭;建设中的绿化建设植物配置不合理,工程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老旧纯居民区基础设施改造没有事先综合城管部门意见,没有将其有计划地纳入全市建设改造。这些都增加了城管部门维护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2、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配合

      城市管理点多、线长、面广,需众多单位和部门的有效联动,但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联动机制没有形成。如环卫、绿化的维护作业用水时,经常与自来水和消防等部门发生矛盾,涉及电力、电信、光缆等部门的井座、井盖缺失等影响路面平整的问题,城管部门发现并反馈至相应机关单位后,机关单位也不能及时进行整改。

      (二)缺乏配套的投入机制

      1、由于对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城建投入动辄上百亿,城管投入却明显畸轻,城管事业费严重不足,整体来看缺乏政策性的规定,一直没有相对固定的投入机制。

      2、现行的城市管理维护作业定额标准过低。随着物价上涨和工资标准的不断调整,城管系统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等维护作业单位的人工支出和设备购买等成本急剧增加,而作为“以费养事”的事业单位,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的维护定额标准却一直偏低。环卫维护定额基本上仍按建设部1996年《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执行,且市财政没有完全按照定额足额拨付维护资金(现到位约70%);2007年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试行)》,但只在我市二环线得到实施,也没有完全按照定额标准足额拨付。市政维护仍执行湖南省1991年出台的定额标准,并没有足额拨付,到位约60%。绿化维护定额建设部没有出台定额标准,湖南省2007年出台了《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试行)》,我市基本上按照此标准的70%执行。很明显,这样的定额标准不能与当前物价上涨、工资提高等现有形势对接,这直接导致个别单位职工规范津补贴工作不能得到落实,职工工资偏低,聘用劳动力困难,维护作业设备不能及时更新。

      3、新增面积的城市管理维护经费没有到位。2004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管理新增维护范围急剧增加。根据2006年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精神,市财政不再对新增维护项目下拨经费,全部由各区财政承担。加之2004年“重心下移”时虽然明确了各区新增维护经费由市财政两年进行一次核准,但是并没有得到落实。各城管维护作业单位经费缺口相当大,资金十分紧张。

  建 议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管理机制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三者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理念,一手抓城建,一手抓城管,建立“统一管理、部门联动、制度健全、信息共享”的大城管体制。

      1、出台文件,明确规划、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听取城管部门的意见。做到城管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将站厕、环卫、市政、绿化工具房、城管执法值勤岗亭、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整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2、出台国土、工商、消防、供水、税务、电力、卫监、民政等部门联动执法和管理的试行办法,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增加投入,完善城管经费投入机制

      1、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按历年财政增长比例,不断增强城管经费投入的机制,确保城管部门有经费办事。

      2、明确对不断新增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的比例负担维护经费。

      3、增加对市城管执法队伍的经费投入,以利队伍稳定。

      三、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1、建立市级数字化城管平台, 建立健全以行政问责制为核心,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为手段的城管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区级城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技术,变行政考核模式为中介机构考核,建立民意测评考核和数字化城管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模式。

      2、各区相应建立和完善对街道、社区的考核机制(为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对纯居民街道、社区考核应有不同标准);各街道、社区建立对驻区单位、门店的考核机制。

      3、市级设立专门的城市管理奖励基金,对绩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重奖,对绩效差的单位进行问责,切实解决各级各单位城市管理责任上肩的问题,实现权责对等。

      4、成立全市城市管理专家顾问机构,加强对城管维护作业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继续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改革精神,纠正个别区将城管执法队伍下放到街道管理的错误做法,坚持由市、区政府对城管执法队伍进行集中管理,市、区两级实行双重领导,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执法体制,提高城管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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