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长沙市委员会

不断深化党外干部任正职的思考

 文章来源:长沙民盟 作者:民盟市委主委 何寄华 时间:2013-03-21 10:51:02

一、党外干部正职配备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7年党外人士万钢、陈竺分别出任国家科技部部长和卫生部部长,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个新起点,是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的一个重大举措。此举打破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外人士一般不担任正职的“坚冰”,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引起了海内外研究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人士的高度关注。其实,党外人士担任正职,在中国多党合作史上并非新创举,而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传统。共和国成立之初,在民主联合政府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任正职的数量相当可观。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选举产生的6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有宋庆龄、李济深、张澜3位党外人士;56名政务委员中,有27位党外人士;19491020,《人民日报》发表《政务院各部、会、院、署、行负责人员名单》中,政务院所辖32个部门有13个党外人士担任正职。到文革前,国务院各部委中仍有非中共部长9人。这些党外精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新中国的繁荣昌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巩固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也与时俱进得到了长足发展:由一种政治合作的格局明确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正式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不仅有明确的制度保障,而且有明确的“细节规范”。在明确的制度保障和细节规范下,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也日益增多。目前,全国共有党外副省长27人,党外副市(州)长354名,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有3.2万多名。这支数量可观的党外干部队伍,不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同时也是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中坚力量。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相当长的时期里,党外人士基本上都是担任副职,甚至在升迁上也基本上是按照“副职晋升副职”的规律运行,这一状况不利于我国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发育成熟,也不利于进一步调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万钢和陈竺的正职安排,无疑是新时期多党合作的一个亮点。此举对于和谐党际关系、提升合作层次与境界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民主党派如何适应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和前瞻的理论探讨给出了新课题。

二、不断深化党外干部任正职的现实思考

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选拔合格党外干部出任正职,既是改进和完善现行政党制度,也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促进社会政治和谐、提升政治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

(一)党外干部任正职是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一是有利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长期以来,我国在多党合作中形成了两种政治协商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党外干部任正职,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一种方式,能更好地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

二是有利于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大多数党外干部都是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在各个领域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他们共同特点是综合素质高,行政协调能力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地维护核心,凝聚人心,服务中心。通过担任正职,能更好地激发党外干部的潜力,使党外干部得到全面的锻炼,增强党外干部的凝聚力,帮助党外干部成长。

三是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当代中国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利益分化,代表和维护不同层面、不同群体的利益,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的现实。协调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的重要环节。党外干部来自于不同党派,代表不同群体,党外干部任正职能更好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心声,接受不同群体诉求,体现相关群体的价值。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是已有党外正职的成功实践。不管是建国初期的共和国党外部长,还是这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到任的党外正职,都很好地体现


了党委的意图、人民的意志,履行了部门的职责,推进了事业的发展,带好了队伍,搞好了工作。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正职配备的机制。因为目前党外干部任正职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任职人数不多,步子不大,需要深化认识,健全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和适度规模化。

一是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党外正职作用发挥。要落实党政正职相互支持的政治责任,共同推进事业的工作责任,明晰党委(党组)会与行政决策会议的主题、原则、程序、执行,明晰党外正职在用人上的建议权、参与决策权,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全局工作中的决策、保障和支持作用。

二是要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为党外正职提供干部源头。要让优秀的党外中青年人才能在党外加强培训,让党外干部到基层的岗位学习、挂职锻炼,加快党外干部交流任职的步伐,同时要对有党外干部的班子加强统战理论宣传,配套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形成帮带党外干部成长的机制。

三是要拓宽党外干部任正职的渠道,让更多的党外干部走上正职岗位。除了特殊要求的职位外,要允许更多的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可以由党外干部担任,同时也可以在一些市(县、乡)区试行党外干部任地方正职。

四是党外干部要积极作为,不负众望。不管是任正职还是其他职的党外干部,都务必珍惜岗位资源,努力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把握大局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使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始终以务实的作风、谦虚的品格办事待人;善于调查研究,善于归纳总结,善于正确判断,善于尊重事实,尊重领导,尊重群众,尊敬同级,尊重下级,始终以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作,通过总结规律,把握特色,寻求发展,服务大局。

有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的巨大成就,我们确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大业中,将会有更多的党外干部走上正职领导岗位,来参与实现共和国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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