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长沙市委员会

关于设立专项经费扶持市直剧团建立常年演出基地的建议

 文章来源:长沙民盟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1 10:51:02

一、案由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大好景象,尤其是各专业文艺团体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湘剧《古画雄魂》获07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并作为全国十二台精选节目之一代表湖南晋京参加“十七大”献礼演出,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花鼓戏《秋天的花鼓》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入围2005-2006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湘剧《酒村长》获09年湖南艺术节田汉大奖;歌剧《梦圆马王堆》获09年湖南艺术节田汉新剧目奖。但颇为尴尬的是频频获奖的剧目无法走近市民,成为大众的精神食粮,因为市属几个专业艺术院团没有固定的演出场地,面临着有戏无处演的窘境。这种状况任其发展下去,不仅广大市民公共文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也不利于拓展和夯实我们这座文化名城的内涵。我会通过调查、座谈,认为应尽快把扶持市属院团纳入我市公益事业建设范畴。理由如下:

长沙市文化局下属的三个专业艺术团体——市湘剧院、市花鼓戏剧院和市歌舞剧院,代表着长沙市文艺发展的较高水平,担负着长沙市各类重大主题文艺活动的重任,是“惠民工程—送戏下乡”工作的主力军,每年都会为广大人民群众呈上丰富的剧(节)目,艺术工作成绩斐然,创作和排演了大量精品剧(节)目,频频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嘉奖。然而成绩背后,三院团的排练与演出条件却极为简陋,院团的建筑均为上世纪70年代所建,没有自己固定的演出场地,长此以往,将产生一系列的不利影响。

首先,不利于市民享受公共文化产品的权益。随着市民对于公共文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共艺术作品缺乏演出场地与人们文化需求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我们并不是没有优秀的文艺作品呈献给观众,而只是缺乏场地,这对于喜欢舞台艺术的市民来说,事实上剥夺了他们欣赏高质量舞台艺术作品的机会和欣赏公共文化产品的权利。

其次,不利于艺术事业的发展和“非遗”保护。对于各专业院团来说,缺乏演出场地,院团的长足发展就等于失去了根植的土壤,演员无法通过演出积累表演经验,优秀剧目就没有展示的机会,新创剧(节)目不能通过公演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打磨。这样一来,艺术人才的培养将无从谈起,本土艺术人才将会断代,作为“非遗”的湘剧、花鼓戏等艺术将会消失,艺术作品的质量难以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必将严重影响我市艺术事业的长远发展和“非遗”项目的保护。

第三,不利于长沙市文化形象的树立。高品质公共文化演出可以为城市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是湘剧和花鼓戏,作为长沙市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如果剧目的演出长期受阻,优秀的传统艺术不能呈献给市民欣赏,既不利于市民感受传统文化氛围,也与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相悖。据调查,曾有外地来长游客希望观赏长沙地方戏剧,但却找不到演出剧院,最终失望而归。

因此,建立剧团公共演出专项经费,为专业艺术院团建立固定的公共演出基地,为人民群众呈上丰富的精神产品,对于市民公共文化需求的满足、我市文艺团体的长足发展以及长沙市文化形象的维护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建议

1、以湘江剧院为主要演出基地

为保证专项经费发挥最佳效果,我们对长沙市的剧场做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对于知名度较高、演艺活动频繁的田汉大剧院和湖南大剧院我们首先做了一番调查,发现:田汉大剧院的知名度最高,但是却不适合戏剧的演出,而且每场的租场费已达到10万元,租金太高,不现实也不必要;湖南大剧院的租场费也已达到每场3万元,对于我们公共文化事业来说,仍然是成本过高。租场费用较为合适的剧场有红色剧院、湘江剧场和长沙大剧院等,其中以湘江剧场最为合适。湘江剧场位于市中心核心区的坡子街民俗名食商业街,交通便利,来往人流量大。作为长沙市最老的剧院之一,是深受长沙观众喜爱的“戏窝子”。其租场费为每场3千元,费用不高,适合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

2、设立专项扶持经费

演出专项经费由剧场租用资金和剧团演出补贴两部分组成,为保障市民享受公共艺术服务的权益,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拟每星期在湘江剧场演出两场,一年演出100场,每场演出剧团补贴6000元,所需的经费为剧团补贴60万元(6000元×100=60万元)和剧场租金30万(3000元×100=30万),全年的演出资金合计90万元。

3、确立专项经费的下拨机制

由政府将此项经费列入常年预算五年,用以扶持剧团,当演出基地观众看戏氛围形成以后,可采取逐年递减的方式,以低价票的形式来弥补预算下拨经费的减少。此项目的设立,花小钱办大事,意义深远。与免费开放公园、博物馆一样,免费看戏的实现有利于政府公众形象的树立;市民们不用花钱就可以看到精彩的戏剧,有利于造福市民、惠及百姓;湘剧、花鼓戏有了固定的演出舞台,有利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剧以及长沙花鼓戏的保护与发扬。

4、整合资源,打造长沙旅游文化套餐

长沙是历史名城,文化积淀深厚,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遗迹,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胜地,每年引得大量的中外游客流连忘返,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歌厅文化异军突起,电视湘军引领潮流,长沙的文化氛围越来越浓厚,文化之城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但作为地方文化精髓的湘剧和花鼓戏等却没有成为长沙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引擎之一,这的确令人喟叹引人深思。亡羊补牢未为晚。加大对地方戏曲的扶植力度,大力培育精品,开掘乡土文化,整合我市现有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如利用陶公庙、靖港古镇等旧演出场所,以满足游客求新猎奇的心理,推出融合乡土文化—歌厅文化—地方戏曲—自然人文景点的旅游文化套餐,进而打造湖湘旅游文化新品牌;倘如此,必将为长沙旅游事业的发展注入活力,为长沙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民盟长沙市委提案之二)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湘字003号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55号 电话:0731-85119562